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校党政办〔2021〕78号,见学校电子政务)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现就机关党委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以及向学校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机关党委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评选推荐称号及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6个。其中向学校推荐表彰3个(固定名额),机关党委表彰3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25名。其中向学校推荐表彰14名(固定名额),机关党委表彰11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其中向学校推荐表彰4名(竞争名额),根据学校评审情况,其余由机关党委表彰。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申报先进党支部条件
详见学校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申报学校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详见学校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申报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在满足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基本要求的基础上,2020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或年度教学考核“优秀”,或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获得“优秀”等次。
(三)申报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详见学校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四、评选推荐程序、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5月7日- 5月12日)
1.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对照先进党支部条件,撰写书面事迹材料,向机关党委自荐申报。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采取个人申报和各党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个人向党支部自荐或党支部推荐,按照推荐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撰写书面个人事迹材料,向机关党委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申报推荐对象不重复。
(二)事迹材料公布(5月13日)
申报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事迹材料在机关党委网站“通知公告”栏集中公布。欢迎广大党员和职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评选推荐(5月14日)
召开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6个先进党支部、2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此基础上,对照学校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条件,从中择优向学校推荐3个先进党支部,14名优秀共产党员和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组审定(评审)后,其余由机关党委表彰。
(四)评选推荐结果公示(5月15日- 5月17日)
评选推荐结果在机关党委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接受广大党员和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五、表彰和奖励
获得学校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由学校表彰和奖励;获得机关党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由机关党委表彰和奖励。各党支部要广泛宣传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对标先进、开拓进取,形成评先进、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局面。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要把选树典型、评选表彰典型,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真正把在推动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中创造优良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发挥榜样作用、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三)规范材料,按时上报。各党支部要将申报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事迹材料于5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机关党委办公室。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突出工作实绩,体现典型性和先进性,使用第三人称,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俞长军;
联系电话:6668462(68462)。
附件:1.机关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指标分配表
2.安徽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安徽理工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安徽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