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员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机关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全体在职党员。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和党员培训同步进行。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观看录像、个人自学、分组讨论和现场接受教育等方式进行。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见附件《机关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员培训安排表》。
四、培训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员培训已纳入学校机关单位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本支部党员按时参加培训各项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支部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要求。
2.要认真做好培训考勤工作。集中授课和观看录像等由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考勤,参加培训人员应提前10分钟现场签到;分组讨论等由各党支部负责考勤。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书面向本党支部书记履行请假手续,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3.要正确处理好培训学习与部门工作关系。对于工作人员全部为党员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可轮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够参加培训。轮流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能参加培训人员,由有关党支部提前书面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4.本次培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参加培训人员要珍惜培训学习机会,坚持自学,认真听课,并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积极思考,加强交流研讨,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5.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人员须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培训心得,由各党支部统一收齐交机关党委办公室。
附件:机关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员培训安排表
中共安徽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