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校党政办〔2020〕63号,见学校电子政务)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现就机关党委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向学校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机关党委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评选推荐称号及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6个。其中向学校推荐表彰3个(固定名额),机关党委表彰3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30名。其中向学校推荐表彰15名(固定名额,含原采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支部党员1名),机关党委表彰15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其中向学校推荐表彰4名(竞争名额),根据学校评审情况,其余由机关党委表彰。
三、评选推荐的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申报学校先进党支部条件(详见学校文件):
1.基本条件
(1)班子坚强有力;(2)党员队伍先进;(3)制度机制完善;(4)发展成效显著;(5)师生满意度高。
2.补充条件
(1)在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2019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党支部成立应至少1年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申报学校优秀共产党员条件(详见学校文件)
(1)基本条件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中共正式党员。
①理想信念坚定。
②工作业绩突出,2019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
③全心全意服务师生。
(2)补充条件
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获得“优秀”等次。
2.申报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基本条件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中共正式党员。
①理想信念坚定。
②工作业绩突出。
③全心全意服务师生。
(2)补充条件
2019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或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获得“优秀”等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申报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详见学校文件)
(1)基本条件
在党群部门或党支部中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并且现职仍从事党务工作。
①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②党务工作能力突出,2019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
③始终坚持公道正派。
(2)补充条件
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获得“优秀”等次。
2.申报机关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基本条件
在党群部门或党支部中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并且现职仍从事党务工作。
①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②党务工作能力突出。
③始终坚持公道正派。
(2)补充条件
2019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或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获得“优秀”等次。
四、评选推荐程序、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6月12日-6月16日)
1.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对照先进党支部条件,撰写书面事迹材料,向机关党委自荐申报。
2.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采取个人申报和各党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个人向党支部自荐或党支部推荐,按照推荐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撰写书面个人事迹材料,向机关党委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申报推荐对象不重复。
(二)事迹材料公布(6月17日)
申报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事迹材料在机关党委网站“通知公告”栏集中公布。欢迎广大党员和职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评选推荐(6月18日)
召开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6个先进党支部、3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此基础上,对照学校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条件,从中择优向学校推荐3个先进党支部,1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其余由机关党委表彰。
(四)评选推荐结果公示(6月19日)
评选推荐结果在机关党委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接受广大党员和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五、表彰和奖励
获得学校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由学校表彰和奖励;获得机关党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由机关党委表彰和奖励。各党支部要广泛宣传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在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开展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等工作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要把选树典型、评选表彰典型,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搞照顾或“轮流”,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干劲、评出氛围。推荐结果要经得起广大党员和职工的评判和检验。
(三)规范材料,按时上报。各党支部要将申报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事迹材料于6月16日下午下班前报机关党委办公室。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突出工作实绩,体现典型性和先进性,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俞长军;
联系电话:6668462(68462)。
附件:1.机关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推荐指标分配表
2.安徽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安徽理工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安徽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