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部署,因工作需要,机关党委须补选1名出席校第七次党代会教职工党员代表。为做好补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选程序
(一)酝酿推荐。对照党代表条件(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安徽理工大学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校发〔2018〕105号)执行),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在机关党委正式党员范围内,补充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1名。
(二)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意见,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充分酝酿、认真讨论,等额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名单确定后,进一步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征求意见后,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党委组织部)审查。
(三)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正式代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在
代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二、日程安排
(一)3月18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各党支部完成酝酿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的1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3月19日(周二)上午,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等额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学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
(三)3月20日(周三)下午2:30,根据学校党委审查批复意见,在舜耕会堂(行政办公楼东配楼报告厅)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代表补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为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相关准备工作,请各党支部提前做好党员的通知工作,组织党员届时自带钢笔提前10分钟按指定区域就座。
(三)请各党支部将参加党员大会党员名单和推荐的1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于3月18日(周一)下午下班前一并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
中共安徽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